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宗教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教育者政策法规意识,引导各界人士自觉遵守宗教法律法规,确保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开展。9月15日工企人力教研室在1#204教室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学习。
通过学习,我们理解了为什么宗教经历千百年历史的淘洗却依然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甚至影响有扩大趋势。也更加坚定了宗教在促进人类文明和历史发展上起过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不仅是维系民族统一和政治自主的旗帜和纽带,也成为了增强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桥梁。
学习会议中王老师提到,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想要建立和谐社会必须达到人心和美、家庭和谐、人际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努力打造和谐温馨的气氛。但同时也要坚持政教分离,在法治国家,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离开法律讲“宗教自由”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相悖的。任何人,不管是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


(文:蔡晶晶 图:段林林 审:李凤艳 责任编辑:王奥吉)